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职工与党的桥梁,国家的稳定基石
一、基本信息概述
中华全国总工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广大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更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其历史可追溯至1925年5月1日的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在中国中央委员会书记处的领导下,现任主席为王东明。
二、历史沿革
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早期发展始于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的成立,于1925年正式建立。它领导了多次工人运动,如五卅运动和省港大罢工。新中国成立后,全总在1948年的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得以重建。1950年,《工会法》的颁布明确了其法律地位。改革开放以来,全总不断强化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能,参与社会治理,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 职能详述
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主要职能包括:
1.权益保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这一职能通过集体协商、法律援助等机制得以实施。
2.教育提升:致力于提升产业工人的学历和能力。例如,全总实施的“求学圆梦行动”计划,旨在资助300万名产业工人(含200万农民工)提升学历和技能。
3.就业服务:开展“工会帮就业”行动,组织技能培训、岗位对接等活动,以促进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就业。
4.参与政策制定:代表职工参与决策过程,推动劳动法规的完善,如参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四、近期的重点工作(2025年)
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期的重点工作包括: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启动“求学圆梦行动”并投入专项资金打造提升项目;开展“工会帮就业”专项行动,联合多部门为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推动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保障劳动者权益。
五、组织体系概览
中华全国总工会拥有一个完善的组织体系,下设27个机构,包括8个专门委员会,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工会网络。其分支机构包括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为广大职工群体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中华全国总工会是一个富有历史底蕴、职能丰富、组织严密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