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至上 推进司法为民
在党的成立100周年庆典的壮丽篇章中,习近平总书记以深情的言辞宣告:“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这不仅仅是一种宣示,更是我们党的坚定信念和行动指南。一百年来,我们始终将人民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将人民的幸福与期待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作为司法工作者,我们更应坚持人民至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人民的利益、愿望、权益和福祉贯穿于司法工作的全过程。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回望过去,我们继承了红色基因,始终坚守人民立场。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就是一部人民司法事业的历史。从毛泽东同志提出的“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到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优秀司法传统,再到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我们始终不渝地走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
在新的征程上,我们要继续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尽责。我们要紧紧围绕人民的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发力,回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们要依法履职尽责,保障人民权益。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开展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通过公正司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水平,回应人民关切。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我们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努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得到及时有效的满足。
在新的征程上,我们要坚决响应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的号召。我们要传承伟大建党精神,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要坚守人民情怀,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要不断提升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每一项司法决策和服务都符合人民的期待和需求。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解决群众异地诉讼难,打造家门口的法治服务
为切实解决群众异地诉讼的不便问题,我们致力于为广大民众提供多样化的纠纷解决方案和权益救济渠道。我们深知,法治的力量应当扎根于基层,为此,我们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基层的优势,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力求将矛盾纠纷解决在人民群众的“家门口”。
我们充分利用智慧法院的建设成果,以信息化手段来大幅提升司法便民利民的工作水平。通过科技的力量,我们正在推进审判执行方式的深刻变革,让法治服务更加智能化、便捷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是我们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路径。我们深入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旨在提高广大干警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致力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坚信,每一个司法工作者都是法治的守护者,他们的职责是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正与公平。
作为国家的司法体系,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我们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带来的便利和温暖,让法治成为人民群众最信赖的维权方式。
作者孙晓勇,身为国家法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他深知自己的责任和使命。他倡导并实践着将法治服务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结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法治服务。
我们坚信,通过我们的努力,法治的力量将深入人心的每一个角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平、公正、便捷的法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