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获小放牛95万赔偿
在五月的一个晴朗午后,一则关于商标权的重磅消息从北京市高档人民法院传出。备受瞩目的四川海底捞公司与河北小放牛公司之间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已经宣判。消息源来自权威的“京法网事”微信号,一时间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的庄严判决下,河北小放牛公司被命令立即停止其涉嫌操纵的行为。法院裁定,小放牛公司必须公开消除影响,并向海底捞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支出共计95万元。这一判决标志着这场引人注目的法律纷争告一段落,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即刻生效。
小放牛公司在面对判决结果时选择了沉默接受并表示尊重。他们迅速采取行动,全面撤下了餐馆装饰及微信公众号中带有“炒菜界的海底捞”等宣传用语,并向海底捞公司诚恳致歉。
此前,海底捞公司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小放牛公司在其多个餐馆的海报、菜单、员工装扮等各个方面,以及微信公众号中使用了“炒菜界的海底捞”这一字样进行宣传。而且,他们通过特定的颜色、排版或打引号等方式,将“海底捞”三字突出,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海底捞认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商标法,侵害了海底捞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小放牛公司在辩护中表示,他们一贯将海底捞视为学习的榜样,使用相关字眼是为了表达对海底捞的崇敬和学习,而非企图攀附其品牌。他们声称,小放牛在当地已有较高的知名度,无需借助与自身菜品不同的海底捞品牌来提升自己的影响力。他们表示,这种操作方式并没有贬损被诉方海底捞的声誉,反而起到了正面宣传的作用。
法院并不认同小放牛的辩护。法院判令小放牛公司立即停止利用“海底捞”标识的涉案行为。鉴于海底捞公司的商标拥有较高的知名度,且在海底捞公司两次发送律师函后,小放牛公司仍在大批量门店持续使用涉案标识,法院全额判赔了海底捞公司的经济损失90万元,并酌情判赔其合理支出5万元。法院还命令小放牛公司在《法治日报》上刊登声明,消除其不良影响。
这一判决再次强调了商标保护的重要性,对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这也为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提醒他们在经营过程中要尊重他人的商标权,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